3大類放寬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 政院通過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14日通過衛福部報告的「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條件多元認定」方案,針對「使用長照照顧服務持續達6個月」、「失智症患者」及「肢體障礙、罕見疾病、呼吸器官或吞嚥機能失去功能」等3大類對象,放寬外籍家庭看護移工申請門檻,將採取多元認定方式,免經巴氏量表評估,申請外籍看護工聘僱許可。

行政院長陳建仁聽取衛福部報告後表示,方案估計符合條件的受益人數約60萬人,以減輕該等家庭的照顧壓力。他也請衛福部、勞動部持續就各項執行細節、服務訓練與銜接及行政配套作為等,持續與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研商溝通,做好完整周延規劃後據以推動。另外,也請勞動部檢討家庭幫傭移工的僱用辦法,讓家中有高齡長者而需要家庭幫傭協助的家庭,能夠聘用家庭幫傭移工減輕照顧壓力,讓家庭的主要照顧者可以安心出外就業。

陳揆也說,政府因應高齡社會失能長輩的照顧需求,並減輕家庭照顧負擔,近年持續推動長照2.0計畫,增加經費投入、擴增服務據點,建構完整的服務體系與支付給付系統,同時也積極布建「一鄉鎮一住宿式長照機構」及「一學區一日照中心」,另也提高對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補助至每人每年12萬元,以回應國人的照顧需求,目前服務人數已超過47萬人,服務涵蓋率也達到76.26%,請衛福部持續結合相關機關落實推動長照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