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五環會徽與會旗

「奧林匹克五環」或稱「五環會徽」、「奧林匹克運動會會徽」,是由五個奧林匹克環所組成。五環的顏色規定為藍、黃、黑、綠、紅,五個環由左至右相交,藍色、黑色及紅色環位於上排,黃色及綠色環則位於下排。奧林匹克委員會會旗的設計源自1913年,當時構思的設計是長方形,白底無邊,中間有五個相套連的圓環,1914年六月,在巴黎舉行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為慶祝復興奧林匹克運動會20週年,五環旗首次亮相,1920年在比利時安特衛普(Antwerp)舉行的第七屆奧運會,首度升起奧運五環旗,在奧運競技場上飄揚。

奧林匹克委員會五環會徽與會旗的設計概念,要追溯到1913年,是由前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現代奧林匹克運動創始人皮耶德.古柏坦(Pierre de Coubertin)從古希臘遺跡得到的靈感所構思設計,旗幟是長方形(長三公尺,寬二公尺),白底無邊,中間有五個相套連的圓環 (三個環在上,兩個環在下),即現在統稱為「奧林匹克環」,而環的顏色由左至右為藍,黃,黑,綠以及紅。

古柏坦為自己的設計作出以下解說:藍、黃、黑、綠、紅五色環代表全世界的五大洲,現在已連結一起,象徵全人類同心連繫。而六種色(包括白色底色)則代表全世界各國國旗的顏色,可說是一個國際性的標誌。

1914年六月紀念國際奧委會成立20週年,特別印製了五百面五環旗在巴黎舉行奧林匹克代表大會上,分送給各委員帶回國。1920年的第七屆奧運會,比利時國家奧委會首度使用「五環旗」為大會會旗,並在大會後,將大會旗會旗贈送給國際奧委會,國際奧委會正式會旗從此誕生,在之後歷屆的奧運會開幕儀式上,都有會旗交接儀式,也就是由上一屆奧運會主辦城市的代表將旗幟交給國際奧委會主席,主席再將旗幟遞交給當屆主辦城市的市長。交接的旗幟,會在該市市府保存4年,然後再送交給下屆主辦城市。在當屆奧運會升在主體育場的旗幟是一面代用品。

多年來,各界對奧林匹克環的象徵意義都有各種解釋,為此,1979年國際奧委會刊物「奧林匹克評論」 (第40期)指出,會旗上的五個環象徵歐洲、亞洲、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全球五大洲的團結,全世界的運動員在奧林匹克運動會上齊聚一堂,以公正、坦率的比賽和友好的精神在運動場互相競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