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影拾遺-尋回我們的記憶》(三)搶救瀕臨大限的錄影帶 重視歷史影像的公共價值 放寬公眾近用條件|文藝賦格 #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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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臺灣最早使用膠卷拍攝的三家電視台紛紛捨棄膠卷,大量改以錄影帶拍攝影像。1980年代,錄影帶逐漸普及到民間家庭,特別是1987年臺灣解嚴後,經歷了政治、社會、文化的變革,包括民主化、環境、族群、母語運動等,都被當時的專業或業餘人士透過錄影帶記錄下來,成為重要的歷史影像。 然而,根據澳洲電影資料館實驗預估,2025年將是世界第一批錄影帶的大限!記錄這些珍貴影像的磁帶如果不進行數位化,面臨的不只是沒有機器可以播放,更可能是磁性衰退到無法觀看。那麼,在這座島嶼上的我們,對於過去用錄影帶所記錄下來的這段歷史資料,我們做了什麼呢?一群在臺南藝術大學的師生進行搶救錄影帶的工作將近三十年,難道只有他們看到了影像遺產流失的危機嗎? 當影音遺產被「取得」與「留得」之後,該如何「用得」,使得過去的集體記憶能夠傳承,並且在當代產生新的詮釋與意義,這是一個迫切需要思考的問題。以韓國映像資料院(KOFA)在2019年釋出大量經典韓國電影為例,這些老電影在網路平台不但能公開免費觀賞,甚至可以讓人下載,使得一般民眾都能夠很容易地靠近影像所代表的過往,這是韓國政府對於歷史影像的「保存」、「活用」與「近用」。 反觀臺灣,我們對於經過搶救、保存與修復之後的歷史影像,究竟視之為具有「公益性」的公共財?還是當作能夠產生利潤的商品,任擁有版權者喊價?不論是授權費用、授權年限、使用目的與傳播範圍,這些關於開放公眾近用的條件是否過於嚴苛?是否反倒讓歷史影像因此被束之高閣?我們的政府還能再為歷史影像近用再多做些什麼?是否也該像重視古蹟建物一般,挹注更多的經費與人力,協助版權取得、降低開放近用的門檻呢?而我們的社會是否能發出共識的呼聲,更看重這些集體記憶的傳承與再利用?
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