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蔡松霖 雲林報導雲林有民眾不滿,他向旅行社付了訂金,要帶家人前往泰國旅遊,不料後來又有12人報名,旅行社轉而要求他們改期,把機位讓出來。這讓邱先生無法接受,因為早都已經請好假,後來旅行社改口說,再看看之後有沒有人報名,不過,若最後沒有達到10人成團條件,很可能還是要面臨流團!投訴人邱先生:「旅行社的服務人員跟我講,有相關的公司組團去包機位,然後需要我們家族旅遊,四名成員去移時間,如果不移這一團,是永遠都沒辦法成團。」雲林虎尾邱先生出面控訴,日前在旅行社,付了訂金四萬,要帶家人去泰國旅遊,不料訂金都付了,旅行社還要犧牲他們四人的權益,要求改期。
邱先生已經請好假,規劃要帶家人一起去泰國旅遊。(圖/資料畫面)
投訴人邱先生:「原本網路上刊登是,19個位子可報名,但是到傍晚就已經變成了9位,就表示它永遠都沒辦法成團,因為10人才成團,(所以你們就是被這個12個團客吃掉了)對。」
消費者拿出刷卡存根,證明已經刷卡付訂金四萬元。(圖/民視新聞)
契約內容規範,10人成團,但明明之前就顯示19個名額,後來卻變成9個,邱先生認為這是旅行社用小技巧讓這個團流團,經過邱先生極力爭取後,又改成11個,讓他心情彷彿像洗三溫暖,也不知道最後會不會湊足10人成團。聲源:邱先生vs.旅行社業者:「你原本是19然後變9又變11,我是不知道說,我們今天到底對這個旅遊,還有沒有期待啊?我們也不希望您的權益受損,我們公司一樣會掛在網頁上賣,只要有人報名出來,我們一定會往上加。」關於邱先生的消費糾紛個案,律師和消保官,初步了解後,都認為旅行社可能要慎重處理。律師呂芷誼:「因為旅行社自己的原因,要去變更行程或去改期,那其實旅行社這樣,就是一個違約的行為。」雲林縣政府消保官張嘉麟:「他要去保障先簽約的消費者權益,你不能夠因為後來,有更大的團去包了,結果你去犧牲,前面那個消費者的權益。」消保官建議消費者,可以先向品保協會反應,或是透過消保官介入調解,至於業者有無涉及違規、違法處?可以向觀光署檢舉。若真的調解不成,最後一步再走司法訴訟!
原文出處:
氣炸!消費者付訂金遊泰國 竟因這12人被要求改期 更多民視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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