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員沒亮證件爆口角 北市文化局:已要求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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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 張士奎 沈麗容 報導 台北市的西門町攤販多,卻有攤主控訴17日遇上聲稱是台北市文化局人員,沒穿制服、沒出示證件,三度到攤位上稽查,弄亂商品也不歸位,雙方一度起了口角衝突,還找來警察。對此文化局表示,的確有派人巡察,針對未穿制服的部分,已要求改善。但現場攤位,得要連一旁擺花的桌子一起丈量,攤位長度超出規定的200公分,不符規定將記點。這名攤主5月時也曾違規,要是再有不符規定狀況,恐怕將無法在這做生意。文化局稽查人員帶上捲尺,在西門町攤頭丈量稽查,但在離開前卻和街頭藝人起了衝突。台北市文化局人員VS.街頭藝人邱先生說:「展演的作品把我弄亂的,不用擺好是不是,(我想說你自己再放一下啊),為什麼為什麼你把我東西弄亂,我還要再擺一下。」邱先生控訴,明明已經在西門町擺攤好幾年,17日這天卻從6點20分開始,遭到自稱文化局人員三度稽查,但他沒有出示證件也沒穿工作背心,更把攤位商品弄亂,讓他相當不滿。街頭藝人邱先生說:「然後她現場(第三次)量測完之後,她就覺得說欸奇怪,怎麼長度不符(規定),影響我現場超過20分鐘以上,我覺得已經備受干擾,她就是(稽查完)準備打算一走了之,請她回來她又是非常,不給予尊重的方式在回應。」邱先生相當不服,更自拍影片證明,自己的攤位符合文化局規定,視覺藝術.工藝藝術類,長兩百公分寬一百公分,高度150公分的範圍內,但文化局表示一旁擺放花束的桌子也得算,這一量就超出20公分已經違規,至於稽查的女子,確實是文化局派駐的巡查人員。台北市文化局藝術發展科長許宏光說:「於西門徒步區街頭藝人巡查,為例行性的巡檢,非針對個人,另街頭藝人巡查人員未穿著制服背心,本局已要求爾後務必改善,另影片中此街頭藝人已有違規紀錄。」街頭藝人巡查為例行性巡檢,非針對個人,另街頭藝人巡查人員未穿著制服背心,本局已要求爾後務必改善。而這位攤主也不是第一次違規,五月因違規擺放發電機遭記點,再加上17日攤位大小不符規定,已經快將一年內的三次機會都用光,接下來擺攤得更加小心,否則恐怕一年內都不能再申請展演,失去擺攤做生意的機會。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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