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中小企會計準則應與IFRS脫鉤
工商時報【蔡淑芬】 為配合今年通過「商業會計法修訂條文」,經濟部也同步修正商業會計處理準則,新準則將在105年1月1日開始實施。針對新的會計處理準則與原採用中國民國會計準則有何差異,經濟部商業司科長鄭茜云表示,其差異僅14%,而且新準則條文、揭露事項皆比原準則更少,又能與國際會計準則(IFRS)無縫接軌。不過,台北大學會計系教授李建然持不同看法,他認為,中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架構應與IFRS及US GAAP脫鉤。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與台北市會計師公會21日共同舉辦「中小企業採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之推動與因應」研討會,擔任公會推動該議題的主任委員柯俊輝會計師以過去推動IFRS經驗表示,在不到半年時間就要落實「商業會計處理準則」,業界是否有足夠時間準備呢?柯俊輝認為,「商業會計處理準則」適用範圍遍及130萬家中小企業,影響從業人員更是廣泛,不可貿然實施。 鄭茜云解釋,事實上,新的「商業會計處理準則」有三大優點:接國際、穩規範、寬期限,即新準則配合國際規範,檢討不合時宜之條文而予以更改,其次,僅規範原則性事項,未來無須頻繁進行修法,同時,也針對立委羅淑蕾之提案,將商業之決算由必要時得延長一個半月,修正為延長二個半月,使企業有充裕編製報表時間。 李建然則認為,中小企業二套帳現象的主要原因是把不合適的會計處理準則套在中小企業身上,他以美國為例,只有上市公司才需採用新的US GAAP,中小型企業可以按照稅法進行編列會計帳,因為,對中小企業而言,其所在意是繳交多少稅金,公開發行公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表的目的不同,不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