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和信醫院八仙急救爭議,看緊急醫療救護
八仙塵爆案,也爆出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下稱EOC)的諸多議題,和信醫院急診室更因是否參與塵爆的急救,而成為眾矢之的,主管機關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更在即使是創傷專家主政的柯市長認為不需要下,仍拋出欲討論擬將和信醫院納入EOC的消息。然而,我們嘗試從緊急救護體系來看,和信醫院是否過度承載了輿論的期待與責備?和信醫院應否或如何成為緊急救護體系的一環?它和離八仙樂園最近的八里療養院的急診室,在緊急救護體系中有不同嗎? 一般民眾可能不太瞭解緊急救護體系與EOC的運作,EOC內有分區、分級的急救責任醫院,EOC與急救責任醫院的設置是根據《緊急救護法》,急救責任醫院的分級則是依據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標準訂定,這也和急診室的設置有關。急診室,是依照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相關規定,醫院超過100床就必須設置急診(和信醫院有315床,因此也設有急診室),但有趣的是,這辦法中只允許專辦「國際醫療」的醫院例外,因此這全自費的「國際醫療醫院」便擁有從法規上就完全自外於緊急救護體系義務的特別待遇! 以衛福部104年3月公告之台北區急救責任醫院分區為例,整個台北區(涵蓋北、北、基、宜)通過考核者有52家急救責任醫院,根據緊醫療能力分為三級,其中重度急救醫院12家(如:台大、馬偕、榮總、亞東、雙和、羅東博愛醫院等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中度急救醫院19家(如:振興醫院、台北市聯合醫院、汐止國泰醫院等)、一般急救醫院21家(如:康寧醫院、台大金山分院等),中、重度以上急救責任醫院必須能夠具備救治大量傷患、急性腦中風病人、急性冠心症、重大外傷、高危險妊娠孕產婦與早產兒照護等能力,急救分級的目的應是為了讓病人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最適合、最好的救治,此次塵爆傷患幾乎皆為20%以上的燒傷,重症者半數為50%面積以上,也幾乎都是由119消防緊急護送,將傷患在第一時間送至中度以上的急救醫院,一般急救醫院甚至不具備這樣的急救能力,所以也無法收治八仙傷患。 而和信醫院並不在這52家EOC的急救醫院之內,換言之,119消防救護體系,第一時間不會、也沒有把病人送到和信醫院或是最近的八里療養院的急診室去急救。但,即使如此,緊急救護法依然賦予EOC可以在遇緊急傷病或是大量傷患需要救援時,派遣當地任何一家醫院人車出勤或加入救援,醫院不得拒絕,八仙塵爆之時EOC亦未依此機制啓動和信醫院救援。 無論和信醫院是否願意,何以和信醫院並未從119消防救護中收到任何一名傷患?我相信,就是基於上述的機制,和信醫院即使有強烈的意願,119先送傷患去和信醫院急診室進行基礎救護包紮,但在可以預期的數個小時之內,EOC甚至任何消防體系也無救護車可以返回和信醫院將病人進行適合的轉診,對燒傷病患、乃至EOC並無好處,這非但不是專業的體系應該做的,病人也不會想被送到和信醫院去急救,更是柯文哲市長受訪時口中說的「牙給」(編按:多此一舉)! 創傷急救中教我們最重要關鍵保住病人、降低死亡率的是3R(right patient, right time , right place),在「對的第一時間,把對的病人送到對的醫院去治療」是最重要的,不是「盲送」。救人當然是醫療機構與醫療人員的義務與天職,誰也無法自外,但長期以來,政府不是要求各級醫院根據能力來各司其職,而是要求每家醫院像百貨公司、鐵人一樣,要樣樣齊全、十項全能,因此台灣也很難發展出類似美國的特色專長醫院,即使是醫學中心,如果過度偏向發展、或專長某些科別或是某類病人的治療,甚至在評鑑上面撈不到好處,逼得某些醫院可能「樣樣會卻樣樣不精」,也造成醫學中心研究發展停滯,甚至退步,這不是醫療體系的痛嗎?何以在批評和信醫院之際而己溺人溺? 災難考驗我們的體制與應變能力,緊急救難和一般消防救護大不同!但我們似未從以往的氣爆、風災、震災中學到教訓,制度乏人問津,只求短暫止血。此次不是大規模戰爭,台灣不是只有八仙塵爆的傷患要照顧,和信醫院是個癌症醫院,它所做的應該是以他們癌症照護的專長,去紓緩、支援或接收台大、榮總、馬偕、三總、長庚等等這些醫院,因為要收治八仙燒傷病人,而無法有充足人力或病床供給的癌症病人醫療照護工作(據聞目前和信醫院也正是這麼做),這才是在輔佐與支撐緊急醫療救護下,他們最擅長、又最有用的事! 台灣整體包含緊急醫療在內,醫療資源有嚴重城鄉患寡與患不均的問題,許多縣市有著數小時仍無法到達急救責任醫院的困境,台北地區就如同柯市長所言,資源相對豐富,台北市民甚至有地區三分鐘之內就能到達急診,如此醫療資源豐富的地區,是否真有將不具備急救分級能力的和信醫院納入EOC的需求?或是迫使和信醫院必須俱備急救責任醫院能力?就像我們不應期待八里療養院加入燒傷照護或急救一樣。 政府該做的,不是譁眾取寵式的政策措施,在部分輿論撻伐和信醫院之際,鄉愿地讓和信醫院承載過度的期待,而成為緊急救護體系需要改善的代罪羔羊,便宜行事地以將和信醫院納入EOC急救醫院體制中,企圖藉此來回應輿論,況且即使和信醫院不是急救醫院,EOC仍可基於需要調度必要人力。 緊急救護體系中有諸多議題需要討論,以建制更好的制度,如擁有全國即時的智慧(ICT)緊急醫療資源系統供消防救護查詢、訓練有素的緊急救難專業人員、均質化緊急救護資源與能力、重大災難就地檢傷機制的建構,乃至於緊急救難(護)署的成立……等等,都比是否將和信醫院納入EOC更值得政府和社會花時間討論。 不僅是救治八仙傷患的醫療機構和人員,包含和信醫院在內,所有在崗位上面各司其職、各憑專長,悉心照護每一位病人的醫療機構和醫事人員,都值得這樣的尊敬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