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濁水溪線布農族獵人協會「獵人證授證儀式」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長李政賢(左)頒發獵人證給獵人協會理事長谷忠信。(林保署南投分署提供)
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南投分署與學術團隊及在地獵人協會的合作努力下,二十日於地利村丹大遊客中心舉辦「獵人證授證儀式」,將南投縣濁水溪線布農族獵人協會中的三十三位獵人,包含地利、雙龍、人和、潭南、洽波石等四村、五部落之族人聚集於此,成為繼東埔部落後南投縣另一個發放獵人證之組織。
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一0六年六月正式會銜發布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解釋令,首度將「非營利自用」狩獵類型納入傳統文化之一環,打開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之路;今年七月八日在林業保育署南投分署與協力團隊的支持下,完成在地獵人協會—「南投縣濁水溪線布農族獵人協會」之成立,並於今年的狩獵自主管理計畫中,完成原住民族野生動物利用申請。
獵人協會理事長谷忠信表示,成立狩獵協會目的在於教育獵人,希望把祖先的智慧永續地傳承下去,能與輔導團隊、南投分署成為共同協力的夥伴,一起維護丹大山林,各有所長,各盡其職是很有意思的事;同時也感謝東海大學生態與環境研究中心林良恭教授與台大森林環境暨資源研究所盧道杰副教授共同組成之團隊協助,未來協會也將繼續舉辦獵槍管理與槍砲彈藥管制修法現況、民族植物調查、傳統陷阱製作、野炊訓練等研習課程,希望結合布農族狩獵文化的內涵,發揚傳統生態知識各方面的內涵,讓狩獵的專長與文化得以延伸深化。
南投分署分署長李政賢表示,狩獵自主管理制度的推動必須由部落內部的支持才能夠進行,並透過野生動物資源監測作為調適依據進行滾動式調整;部落或獵人組織亦需建立自治自律之規範與回報機制建立等工作,做為與機關間共同管理自然資源之前置作業,未來可進一步進行行政契約之簽訂,達成部落與行政機關之共管機制,達成山林資源永續利用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