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交通新制已上路 黃敏惠籲遵守法規
因應嘉義市肇事型態,今(4)日市長黃敏惠召開道安會報,呼籲駕駛人酒後勿駕車及超速,應多加利用酒後代駕服務,隨行友人應盡提醒義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若駕駛酒駕乘客也必須受罰,勿貪圖一時僥倖,而使自己及他人陷入危險。
市政府表示,嘉義市目前共6家計程車業者提供「酒後代駕」服務,分別為麗華交通公司、建華汽車行、華麗汽車行、萬泰汽車公司、安順交通公司及仟眾計程車合作社,民眾可直接撥打各車隊專線叫車,告知等候地點及目的地。
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規定在6月30日正式施行,其中駕駛未停讓行人提高罰則,只要車輛與行人距離3公尺內且前懸已進入行穿線,若未停讓違反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造成死傷最高可罰3萬6000元。
市府提醒,許多新制也在同日上路,包含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以及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規定,民眾需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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