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報導/歐盟CBAM倒數計時 碳交所須加速前行

台灣碳權交易所8月7日正式成立。(圖:證交所提供)
台灣碳權交易所8月7日正式成立。(圖:證交所提供)

台灣碳權交易所8月7日於高雄成立,我國以實際行動跟上國際淨零腳步,也為未來碳交易循序漸進鋪路。初期上路,碳盤查與碳諮詢成為主要業務,有了定價與盤查機制的成熟,才有辦法進入實質的碳交易。這是一段漫長的路,我國目前必須加速前進,不能休息,因為歐盟1月通過「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今年10月試行,2026年正式實施,我國經濟仰賴出口,企業碳焦慮直線上升。

第一波適用的高碳排企業包括鋼鐵、水泥、化肥、金屬扣件,已如火如荼進行相關碳盤查工作,相關產業的大廠其實提早多年前便開始做準備,因應歐盟的申報要求已沒問題,中小型廠商受營運規模影響,壓力比較大。經濟部工業局的作法是「以大帶小」,讓大企業帶著供應鏈以及中小型廠商進行碳盤查,並提供簡易的盤查工具,方便中小企業盤點自身的碳排量。目前這樣的作法,成效還不錯。

工總也與SGS、TUV等驗證機構合作,同樣是透過較為簡易的方式,協助企業衡量排碳量,以釐清生產一個產品究竟會排放多少碳。工總理事長苗豐強表示,1百多個會員經過宣導與推動已有22家申請實施,且家數還在增加當中。

碳盤查須先行

證交所董事長同時兼任碳權交易所董事長林修銘坦言,邁向碳權交易前的基本功就是碳盤查,必須先完成盤查,才能進入定價、減量、交易。

碳盤查又分成三大範疇,第一範疇是指直接排放,簡單講是生產過程中,來自製程或者廠房設施,亦或交通工具等會產生的碳排。第二範疇是間接排放,是自用的外購電力、熱或者蒸氣等能源利用的碳排,例如電力如果來自燃煤發電,排碳量就會高於綠電。第三範疇是其他間接排放,是公司外部產生的碳排,例如員工通勤或商務差旅、產品生命周期、產品上下游供應鏈等碳排量。

目前針對碳排的盤查與規範多數侷限在第一範籌,也就是直接排放的部分,部分已開始觸及到第二範籌。難度最高的第三範疇還很難施行,主要是因為很難全面掌握所有上下游的碳排量,而上下游的碳排量又會是一般製造業總碳排量的六到八成之多。這也就是為何企業界對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感到焦虑不安的關鍵。

台經院董事長吳中書不諱言,盤查與定價對企業而言雖是苦差事,都必須配合完成,且碳盤查不是單純的調查與紙上作業,盤查本身必須待合國際規範要求,須交由合格單位驗證,驗證的準確性及客觀標準性都必須揭露。據他的了解,國際上對於碳權、碳匯等驗證機構不少並具規模,卻曾發生過即使是聯合國所認可的驗證組織驗證過資料,最終仍有一定比例被判定不合格,代表碳盤查與驗證要精準落實並不容易。因此,吳中書認為,未來我國必須審慎因應,在國際接軌的同時,密切了解國際碳權相關趨勢,「不是自己訂了標準,自己愉快就好」。

碳定價方面,他認為,價格制度必須反應供需平衡及碳排成本,定價標準不能設太低,應反應實際的供給與需求,市場機制才是關鍵,而不是好高騖遠,碳定價應具備可行性,才會有流通性,也才能進到下一步的碳交易。

由於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10月為試行,企業依規定只須揭露,沒有罰責,真正上路是2026年,且歐盟也劃出免稅範圍,到了2027年實際要繳稅的比例可能沒有原本外界想像中高。對我國而言,這些時間有利於我國做足準備。吳中書指出,目前的推進狀況來看,我國企業應該可以順利應付CBAM在10月的試行,但要注意,未來歐盟CBAM的適用範圍一定會慢慢擴大,且不只歐盟,美國也已宣布要實施類似機制,萬一更多國家跟進,我國企業又多屬中小企業,不及早準備因應,受到的衝擊會更大。

在推進過程中,「碳洩露」的問題,不能忽視。這指的是如果一個國家採用比較嚴格的政策減少碳排,反而導致其他國家的碳排量增加。吳中書說,像是歐盟對於碳排的管理比較嚴,歐盟廠商很可能因此轉至其他國設廠,再把生產產品運回歐盟銷售,以避掉在歐盟生產的嚴格碳管理。這雖然是國際貿易常態,對於減碳管理卻會有影響,歐盟可以要求海外產地支付碳費者在進口歐盟時抵銷,相關的管理制度與規範會隨著碳洩露問題的發生持續調整,台灣以製造業為出口大宗,不得不密切關注。

碳交所首任董事長,由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兼任。(圖:資料照)
碳交所首任董事長,由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兼任。(圖:資料照)

國內碳權交易仍在規劃

碳權交易所未來的碳權交易,包括國內自願減量額度交易、國內增量抵換交易,以及國外碳權交易三大板塊。目前都只在初步規劃階段,國內碳權交易部分,必須先有相關子法訂出標準,最快也要到明年上半年才可能推動國內碳交易。根據碳權交易所的規劃,國內自願減量額度交易,是由賣方產生的碳權,向環保署專案申請,且專案須有可被測量、可被報告等特性,經認可後,可在碳交所自願減量的平台上架,未來會分為林業與非林業型專案。

國內增量抵換交易方面,例如民眾購買電動汽機車、汰換老舊汽機車、汰換老舊農機,或是農漁業減碳等,都算增量抵換實度,可在碳交所平台出售。目前環保署有類似機制,正在準備併入碳交所平台。

業界對國際碳權需求高,因此,碳交所已在進行與國際指標性的碳交易平台Gold Standard(GS)簽訂備忘錄,目標是今年底前讓國際碳權可以在碳交所平台上架。

碳權轉移已是時勢所趨,利用市場機制讓節能減碳可以廣泛落實。學界期許未來碳交所不只是交易功能,能有融資或籌資功能,類似英國的作法,多元發展,對於我國碳權市場的健全以及企業需求的滿足才是正向幫助。吳中書強調,美國先前希望能在2024年可以推動碳邊界調整機制,而且美國的推動進程不打算像歐盟一樣給予較長的試行期,因此,如果我國順利通過歐盟的考驗,接下來就有餘裕應付美國的要求。

其實,近年來各相關單位只要每設開ESG、碳權等課程,都會大爆滿,代表國內企業界已高度重視此議題。因此,學界對於國內碳權相關措施的推動,沒有太過悲觀,也認為交易所的成立有其必要性,而且成立後要急起直追,才能趕上各國在制度面的要求。(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