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想來即來!陸宣布「惠台新10條」 台胞證可網上辦「只需5工作天」

記者李宗芳/綜合報導

大陸出入境管理局6日上午宣佈,為落實福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規劃,出台10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包括實行台胞證可「網上辦」、「口岸辦」,和廈金、福馬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間從7個工作天縮短至5天。

<strong>大陸6日上午宣布出入境「惠台新10條」。(圖/新華社)</strong>
大陸6日上午宣布出入境「惠台新10條」。(圖/新華社)

 

據《新華社》報導,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援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大陸出境管理局緊扣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規劃,聚焦台胞台商台企所需所盼,研究出台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以下簡稱「十項措施」),並將於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進一步促進閩台人員往來、便利台胞在閩居住生活,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

在便利台胞往來方面,實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台胞證)「網上辦」、「口岸辦」、「集中辦」,辦證方式更加便捷,辦證管道更加豐富,台胞來閩實現「想來即來」;推動在廈門設立出入境證件製作中心,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人員辦理出入境證件時限由7個工作日縮短至5個工作日。

在便利閩台人員和船舶通行方面,在對台客運口岸增設資訊採集點,方便自願留存資訊的台胞使用邊檢快捷通道,同步實現「一地備案、全國通用」;推出往來閩台船舶(包括臺灣漁船、小額貿易商船)進出港邊檢手續網上預報預檢,提供24小時邊檢通關保障。

在鼓勵台胞來閩定居落戶方面,明確申請在閩定居的台胞,可以向擬定居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定居申請,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經批准的,可在擬定居地辦理落戶。

在便利台胞在閩生活發展方面,擴大台胞證聯網核驗服務範圍,來閩短期旅遊、探親、商務的台胞持用台胞證也可享有交通出行、電子支付等公共服務便利;推廣設立「台胞台企專窗」和「出入境服務站」,進一步拓展12367熱線涉台服務事項,為在閩台胞台企提供高效的政策諮詢、業務辦理等政務服務;允許台胞人才隨帶外籍家政服務人員入境和停居留,方便在閩安居安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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