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首創共享運具專用車位 年底上路
共享運具逐漸普及,新北市交通局正在研擬全國首創「共享運具專用停車位」,計畫以捷運站起始站及路外停車場優先畫設,各設置2個汽車、機車專用停車位,將報請交通部審核,預計今年試辦,但民眾及議員質疑與民爭位,恐排擠現有停車權益,業者則表示樂見,免去占位的疑慮。
新北市目前有超過1.5萬輛共享機車,以及3000餘輛共享汽車,交通局核許iRent、格上GoSmart、WeMo、GoShare及MOOVO等5家業者營運。據交通局統計,新北市共享汽機車的使用率每月約8500人次。
交通局近期執行近千分問卷,調查發現6、7成民眾支持設置專用車位,住在板橋、中和、三重、新莊及淡水等行政區的支持率較高。交通局在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後,著手規畫共享運具專用停車位的試辦計畫。
交通局科長吳政諺指出,考量新北境內停車資源珍貴,避免過度與民眾競合,也希望共享運具扮演類公共運輸的角色,初期選定停車壓力較小的地區,包括捷運起始站、未滿場的路外停車場,各畫設2個汽車、機車專用車位。
吳政諺表示,現行國內道安條例並沒有相關規定,共享運具專用車位的鋪面顏色、標線,將提報試辦計畫給交通部審核,若核定會在今年試辦上路。他強調專用車位畫設前,一定會取得地方共識跟支持,讓停車更便利,民眾能省掉長途開車的麻煩。
議員戴瑋姍認為,交通局雖立意良好,共享運具畢竟是私人企業,若無償提供專用車位,一定會排擠到現有民眾停車的權利,不該把企業成本外部化,影響到民眾需求。她建議,市府畫設專用車位是可以,但應要求企業給予相對回饋或租金,以符合公眾利益。
共享機車業者表示,若能釋放城市畸零空間取得優先使用權,不僅提升共享運具使用率,也可讓業者每年繳納權利金,依據使用公共空間或道路的比例計算,業者、政府彼此互惠,營運取得更大的停車空間,如此也能落實使用者付費,免去占用車位的質疑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