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火災警報大響即時逃生 住警器成功救命
板橋區昨(8)日發生4層樓透天厝火警,3、4樓出租使用,起火層3樓為1名老婦人與1名智能發展障礙的孫子同住。所幸106年消防局曾到府安裝住警器,案發時老婦人聽見住警器警報聲響及聞到燒焦味,至臥室查看才發現火煙,情急下嘗試潑水滅火,但因臥室衣物雜物相當多,火煙快速蔓延,趕緊偕同孫子逃出並通知里長報案。火勢在消防人員到場後即時撲滅,所幸未造成人命傷亡。
出租戶後續經由里長通知其家人和區公所協助安置作業。消防局另針對透天厝屋主開立行政指導單,須於房屋修繕復原後對全棟屋內之寢室、廚房、走道及室內梯處安裝住警器,並列管擇期複查。
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特別提醒本市之違章工廠、頂樓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屋主或房東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
消防局第一救災救護大隊長羅凱文表示,板橋區5層樓以下舊式公寓高達14萬6千多戶,該類建築都沒有消防自動警報設備,當火災發生時將成為莫大隱憂。本局從103年起陸續推動住警器安裝,經統計板橋區110年1月1日至今,發生於5層樓以下公寓火警案共計663件,其中火警現場已安裝住警器家庭計有167戶(佔25.2%)。
羅凱文說,安裝住警器實為火災預防減少傷亡關鍵一環,目前市售住警器的電池電量可達10年之久,不須配線、可獨立安裝黏貼於天花板或牆壁上,非常便利,能即時偵測火災濃煙或高溫發出70-90分貝警報聲響,提醒民眾即時逃生及應變。希望藉由法規推行,加深市民預防火災觀念,以有效減少住宅火災傷亡及財產損失。
更多新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