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等9處8米內巷道容積率 增至240%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為加速大街廓內住宅區都市更新,檢討板橋、三重、新莊、中永和等9處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作業,將原本未臨接寬8公尺以上道路住宅區容積率200%放寬至240%,3日起公開展覽,預計今年底可實施,約3.3萬戶適用。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經多次專家學者、公學會諮詢研商會議,針對改制前台北縣府實施容積管制面臨未達8公尺道路住宅區容積率260%至300%折減為200%規定,目前建物多屬容積率管制前興建,現況容積多已超過規定,面臨改建必要,但因法令規定使都更牛步,因此檢討放寬現行規定落實都更推動。
城鄉局都市計畫科長鄭博仁說,1997年規定未達8公尺道路的住宅容積率折減為200%,出現道路不夠寬等問題,妨害救災或通行,隨著時代演進,法令卻近30年未改,8公尺以下巷弄的老屋就沒機會更新,此次透過鬆綁法令,讓老屋住戶自行整合後,才有機會都更。
鄭博仁也說,住戶須先將都更基地整合至少1500坪至2000坪,才能退縮基地留設人行通道或車道,享有容積率240%。初步盤點9處都計區內得以適用的住宅面積約170萬公頃,粗估是3.3萬戶4、5層老舊公寓或透天厝,但不含頂樓加蓋、未開發「素地」(沒有建築物的土地)。
城鄉局於10月3日起公開展覽30天,23日至27日在新北市政府、新莊、樹林、永和、中和、土城、汐止、淡水區公所及三重過圳活動中心舉辦13場說明會。鄭博仁表示,公展結束將報市都委會報告討論後有條件修正就可實施,預計今年底就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