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 6/1上線
教育部疫後就學貸款補助將自今年(112年)7月起核算補助,以6月20號為資格認定基準日,原則免提出申請,由政府主動勾稽審查補助資格;但若屬於在學中及非在學貸款人本人或配偶為懷孕者、或非在學的貸款人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自6月1號上午10點起到「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線上系統」 提出申請,若有疑問,教育部6月1號起設置專線電話02-7745-3860(9時至18時),提供解答。
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表示,這項補助原則由政府主動勾稽部會資料,免提出申請的貸款人包括非在學的貸款人(未具111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身分),且具111年度平均每月所得未達新臺幣四萬元或有12歲以下子女。若在學中的貸款人是111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學生,及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入學的高一及大一學生,且具這些資格之一者:(一)獲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或原住民等學雜費減免。(二)獲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三)有12歲以下子女。可自7月10號到9月15號查詢是否符合補助資格並申復。免提出申請的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入學高一及大一學生,查詢及申復日期將另行公告。
須自行提出申請的貸款人若是在學或非在學貸款人,且為本人或配偶已懷孕,須檢附國民健康署編印的孕婦健康手冊或產檢診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載明懷孕週數及預產日期等),到線上系統提出申請。非在學學貸款人,且為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依戶籍所在地政府核發的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112年6月20日當下應在證件有效期限內)等文件在6月1號10點起到8月31號提出申請。7月10號10點到9月15號可查詢是否符合補助資格及提出申復。(資料匯入審查約需10至20個工作日後才可查詢)。須自行提出申請的112學年度第1學期新入學高一及大一學生,申請、查詢及申復日期,將另行公告。
教育部提醒,針對符合補助資格者,將由直接扣抵貸款人向承貸銀行貸款額度,不會直接核發現金。針對符合資格的在學貸款人,將補助111學年度第2學期實際就學貸款額度。若111學年度第2學期無就學貸款者,則以過去最近一學期實際就學貸款額度進行補助。112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的高一新生或大一新生,則以此學期實際就學貸款額度進行補助。
針對符合資格的非在學貸款人,補助額度為一年就學貸款本息,額度將由承貸銀行自112年7月的本息開始連續扣抵。(112年7月期的本息,依各承貸銀行現行帳款處理機制,於112年8月貸款人繳款時進行扣抵。)
教育部表示,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核算後,將由承貸銀行自112年7月起陸續以信件、簡訊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符合補助資格的貸款人。針對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申請相關問題,教育部自112年6月1日設置專線電話02-7745-3860(9時至18時),亦可撥打承貸銀行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專線電話臺灣銀行02-2349-3333轉303、台北富邦銀行02-8751-6665轉5、高雄銀行0800-813-668(免付費服務電話)、07-557-5595、臺灣土地銀行07-5515231轉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