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提考試院組織法修法 藍指虛級化動機不純正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9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將併案審查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說,這動機不純正,把考試院虛級化;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說,不要胡說八道,而民進黨一向的主張就是廢除考試院。
考試院組織法修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於10日舉行公聽會,11日排審,共有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段宜康、時代力量黨團等6個提案版本。
綜觀修法方向,主要是精簡考試院組織,例如現行考試院組織法規定,考試委員的名額為19人,李俊俋的草案版本要改為5人,段宜康的版本則是3人。
另外,在段宜康所提的草案版本,考量憲法並未明定考試院的掌理事項包含公務人員培訓,因此修正「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為「公務人員保障委員會」,也規定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的任期從6年改為4年。
前考試院銓敘部政務次長、提案人之一的李俊俋表示,憲法沒有規定考試委員的人數,而「考試委員往往是造成考試院無法進步的原因」,也常在委員會提出一大堆意見,但又不夠專業,例如人事制度、年金制度等。
李俊俋說,民進黨一向的主張是廢除考試院,但修憲比較困難,所以先從組織法著手,希望讓考試院更有效率;他也認為,未來考選部與保訓會應變成一個機關,管理公務員的考試與保障訓練,銓敘部則應該跟人事總處合併,併入行政院內。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成員、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志揚認為,這個動機非常不純正,考試委員要變成5位、3位,民進黨顯然就是想把考試院消滅,又不敢修憲;任期6年改4年,這樣更換頻繁,是否比較有機會上下其手,也不容易超然。
吳志揚指出,五權憲法架構下彼此互相制衡,如果執政黨用立法權去修法,讓考試權弱化,這是在護航行政權,而且當初設計考試權,就是希望公務員派任要獨立,不要受到政治干擾;這是政治性強烈的案子,修法也有違憲之虞,也是把考試院虛級化。(編輯:趙蔚蘭)108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