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縣營養午餐招標 疑雲重重
花蓮縣議會第二十屆第二次定期大會縣政總質詢,張峻議長合理懷疑營養午餐圖利特定廠商,縣政府豈能降低廠商資格標準,讓中小學生成為「食安白老鼠」,主計總處屢屢糾正,但龐大的利益共食結構,還是讓利慾薰心的官、商願意鋌而走險,唯有議會強力監督,才能興利除弊。
議長張俊說出,有關縣府教育處辦理的花蓮全縣國中小學營養午餐預算經費共二億七千萬元,第一次招標共有七家廠商參加,其中有六家廠商是上年度營養午餐的得標廠商,由於第七家廠商資格完全不符,教育處應撤除第七家廠商投標資格,其餘仍需依採購作業流程完成招標作業,但是教育處卻將原本分為兩大標的巨額採購案先行撤案,拆成十個小標案,並降低得標廠商的資格標準,為了就是要讓第七家特定廠商也能順利得標,後續經重新招標後,第七家廠商果然順利得標。合理懷疑第七家廠商後台很硬,有高層指示,甚至有民代介入,基層承辦的公務員也可能要背上圖利廠商的黑鍋。全縣二一一八九位學生的營養午餐,縣政府把花蓮的所有中小學生當成「食安白老鼠」,此舉實在令人髮指。
營養午餐鉅額採購案疑雲重重,引發花蓮輿論沸騰,議會質詢持續延燒,花蓮縣一一二年度營養午餐鉅額採購案疑雲重重,引發花蓮輿論沸騰,議會質詢也持續延燒,議員們相繼在縣政總質詢中提出強烈質疑,
張議長進一步說明,依照政府採購法,勞務採購二千萬元以上就屬於巨額採購,而營養午餐總預算為二億七千萬元,此預算如果分成二標,每標也應該一億以上,即使分成十標,今年每標金額也都在二千萬以上,仍然屬於「巨額採購」,因此以增加為十標作為降低招標規格的理由,將行之有年的特定資格取消,不僅沒有理由也不符合常態。
依照政府採購法,要變更招標文件的內容,應該在「等標期」內予以變更,不應該在開了廠商資格標後,才廢標,然後重新招標後降低廠商資格門檻,試問當天的資格標,到底幾家合格?幾家不合格?有沒有因為特定廠商不合格才將本案廢標?再者,開標當天,主計及政風人員都應該到場監標,他們是否有針對程序提出質疑?
教育處廢標之後重新招標,如果是將廠商資格改為更嚴格,以照顧我們學生的食安為出發點,議會也不會提出質疑,但是很遺憾,教育處竟然把特定的、積極的、好的資格全部捨棄,而讓所有內定的廠商都合格,最後都得標。
據縣府內部人員透漏,行政瑕疵只是這起營養午餐事件的線頭,真正內幕是高層默許,廠商密會,聯合圍標,這才是弊案的關鍵,也是一槍斃命的偵查方向。
縣府和教育處的違法弊案已經不是第一次,主計處屢屢糾正,但龐大的利益共食結構,還是讓利慾薰心的官商,願意鋌而走險。花蓮縣議會唯有強力監督,才能興利除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