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台-永續報告書「揭露不實」的風險
屏東高爾夫球製造廠明揚國際在9月22日發生大火導致嚴重傷亡,成為社會矚目焦點。據媒體報導,業者並未申報有堆放嚴重超量的高易燃有機「過氧化物」遇水會爆炸,儲存倉庫未與作業空間分離。立委質疑公司永續報告書的職場安全竟通過認證,是否淪為作文比賽等。證交所則表示,將從資訊揭露及定期抽查雙管齊下,以確認企業永續行動的實質作為。
從明揚國際2021年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來看,公司有關懷員工、推廣藝文和公益獎學金等作為,爭議在於公司揭露:2021年12月獲得ISO14001環境保護管理系統認證以及ISO45001系統轉版及認證等云云。其中,ISO14001是建立系統協助企業在生產銷售使用和廢棄產品生命週期中,減少對環境的衝擊;ISO45001則為促進全球職業健康和安全管理而施行的標準。
明揚國際有ISO認證卻釀巨災,
「社會責任」成空話
通過ISO環境保護管理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認證,為何火災事故發生時沒有通報正確的管制物品、數量、危險性?申請的建築物使用類組和消防安檢等是否符合規範?為何沒有員工的職場安全健康保護措施呢?永續報告書的真實性啟人疑竇。
主管機關公告,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應自今(112)年起編製並申報111年永續報告書,20億元以下的上市櫃公司,則自114年起編製。所以,編製永續報告書將成為全體上市櫃公司的法定義務,也是展現ESG永續治理成果的溝通工具, 永續報告書的重要性在於:
第一、是企業對投資人和社會透明度的一種展現,可以增強企業的信任度和商譽。
第二、是企業向環境E、社會S和治理G承擔責任的體現,永續報告的承諾和作為可以代表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具體指標。
第三、可以幫助企業辨識財務和非財務等風險因子及因應管理措施,為企業的永續發展提供戰略指標。
第四、在國際大廠「以大帶小」責任供應鏈的引導下,想要取得大企業的供應商資格、提高業務機會,企業更需要重視ESG永續治理與資訊揭露。
永續報告書財報不實恐觸證交法
永續報告書,既然是企業揭露非財務資訊與ESG風險對財務的影響,倘一公司藉由永續報告書提供虛偽數據,或隱匿事實,且數據或資訊足以誤導投資人的決策判斷,即有永續報告書不實或「漂綠」情事。
依照證交法第20條第2項規定:「發行人依本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否則依同法第20-1條第1項規定,公司負責人對投資人的損害應負「財報不實」責任;法律學者甚而主張,永續報告書應屬於依照證交法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報業務文件」,若揭露不實,恐也會觸犯證交法174條刑事責任等說法。
其實,有關「社會責任」的爭議事件,主要集中在環保、勞工和人權等議題;例如國內一線科技大廠由於外包商勞工薪資處理不當,在印度代工廠曾發生暴動,遭受工人鬧事、工資短付、醫療事故等,永續報告書略過未提,現出售資產將撤出印度。另一家紡織大廠在賴索托成衣廠發生性平及不當管理事件,遭挪威主權基金以違反人權為由列入觀察名單,歷經四年後才恢復可投資名單。
人權盡職調查不可缺
是以,「員工」、「客戶」、「供應鏈」的健康與安全、環境對周邊居民的影響以及職業安全場域等,都涉及到社會與人權。人權隨著不同產業而有不同的風險,而「人權資訊揭露」均以「人權盡職調查」作為企業評估和因應負面人權影響時採用的方法,是企業在識別、預防、減緩和記錄人權衝擊與因應措施時,應採用的流程。目前台泥、台積電以及光寶科等,在人權盡職調查方面就在永續報告書有完整的資訊揭露,值得借鏡。
相對於明揚國際的永續報告書,公司的員工離職率和職業傷害統計數據都落後於同業標準,代表其社會責任資訊的揭露就明顯對員工保護仍有不足。
管理學大師麥可波特曾說:「企業必須要很有策略地去選擇想要解決的社會問題,思考公司在哪一個社會議題上,可以提供真正實質的幫助,產生正面積極的影響」,永續報告書的「社會」資訊揭露,過去因受限於員工和供應鏈的量化數據有限,常表現在「慈善捐款」和「獎學金」,近年逐步轉型到「淨灘」、「淨山」、「捐血」、「種樹」等活動,以提高與社會的連結度。
真正的企業社會責任,應該是企業對社會的正面影響,而不只是企業的聲譽與形象;從資訊揭露風險來看,企業千萬不可以忽略永續報告書的真實性與精確度,一旦揭露不實,後果難料。所以,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只是慈善,而是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