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豬肉混充羊肉欺騙消費者 檢警搜索攤商負責人收押禁見

大台北果菜市場「重寧海產號」,涉嫌以混合豬肉的羊肉、或完全不含羊肉之豬肉片,以羊肉販售給不知情的消費者,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新北地檢署獲報後立即指揮新北市府警察局,並會同新北市、花蓮市、桃園市衛生局,前往重寧海產號倉庫及負責人楊姓兄妹住處、及上游供應商南台國際企業社及其陳姓股東等5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拘提3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楊姓女子涉犯《刑法》255條1項「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品質為虛偽表示罪」,同法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以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7款而犯同法第49條第1項「販賣攙偽或假冒食品罪」,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事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漏夜開庭,於晚間11時許裁准羈押禁見。至於楊男、陳姓股東雖涉有重嫌,但無羈押必要,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

位於大台北果菜市場的攤商「重寧海產號」,販賣各種肉品及火鍋料,日前遭到媒體踢爆拿假羊肉賣給消費者,新北地檢署獲報後立即分案,交由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彭馨儀、洪郁萱共同偵辦,檢察官隨即揮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蘆洲分局、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花蓮分局,同時會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花蓮縣衛生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員組成專案小組。

專案小組在分析相關事證後發現,楊姓兄妹在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的大台北果菜市場裡共同經營「重寧海產號」,專門販售肉品、海鮮,南台國際企業社陳姓股東,則是肉品的上游供貨商,2020年間,陳姓股東依照楊姓兄妹的要求,出貨混合豬肉的羊肉,或完全不含羊肉的豬肉片給重寧海產號,楊姓兄妹再以羊肉販售給不知情的消費者。

專案小組分別於昨天(8/23)、今天(8/24)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新北市蘆洲區重寧海產號倉庫及負責人楊姓兄妹住處、上游供貨商五股區南台企業社廠區及其陳姓股東住處,另外還包括位於新北市三重區、花蓮縣花蓮市的上游公司等6處地點,查獲手機、電腦、帳冊、進貨及出貨單、客戶資料表等資料,同時將楊姓兄妹負責人及上游供貨商陳姓股東等3人拘提到案。

新北地檢署表示,將會積極偵辦、釐清肉品來源及去向,以維護民眾健康及食品安全。

20:19 出版

23:17 更新(楊姓女負責人收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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