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萬無法保證不潛逃法庭再拒何志平保釋

前香港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涉聯合國外交官賄賂案,他的保釋請求上訴至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但9日再度被拒,被指潛逃風險高,高達1300萬元保釋金和400萬元住房抵押也無法說服法官。

何志平上周已在監獄中度過69歲生日。他的律師團隊6月就保釋請求多次被拒,上訴至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希望能在今年11月庭審開始前,舉行緊急聆訊,以獲得保釋機會;但檢方上月也提交文件至上訴庭,指調查證據顯示何志平的潛逃機率「極其巨大」。

此外上月19日,此案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舉行預審會議中,何志平辯護律師申請撤銷他罪名中的洗錢指控,重新檢閱大陪審團的審判紀錄,並提出禁止將此前從何志平電子設備中獲取的郵件、短信信息作為庭審證據的動議,均被法官拒絕。

從去年11月被捕後,何志平已三次申請保釋,保釋金已增至1300萬元,外加其母親和兄弟在香港的總計400萬元的兩套住房作為抵押,但仍被法官以何缺少美國社會紐帶、擁有多方資源幫助其潛逃而拒絕。

該案的另一名被告、塞內加爾前外長Cheikh Gadio在被捕後不久就獲准保釋、一直被關押在家中,據悉已與檢方達成潛在協議。

何志平案將於11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