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委外及公營拖吊場 5/16起全面上路

記者何沛霖/高雄報導

高雄市違規停車委外拖吊民一區(負責鹽埕、前金、新興、苓雅區)、民二區(負責前鎮、小港、鳳山區)拖吊場,經過5個月整備期,將於5月16日正式上路,公營國泰拖吊場(原鳳山拖吊場)亦將同步於5月16日起,執行仁武、鳥松、大寮、林園區違停拖吊,將以改善道路違規停車,降低交通肇事、提升停車秩序為目標,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高雄市交通局表示,委外拖吊民三區(負責楠梓、左營、鼓山、三民區)已於103年3月1日上路,執法著重在民眾最為詬病的重大違規停車,經統計,3、4月份汽車拖吊數約73%是在「劃設LOGO紅線路段及路口10公尺內紅線」違規停車,機車拖吊數約82%是在「禁停車輛之人行道」違規停車,整體而言,併排、路口、人行道等重大違停已減少,人車通行安全及停車秩序有所改善。

即將於5月16日上路之民一區拖吊範圍涵蓋鹽埕、前金、新興及苓雅區,除鹽埕區外,其餘3個行政區是以往東西區民間拖吊場的範圍;民二區拖吊範圍涵蓋前鎮、小港、鳳山區,其中前鎮區是以往東西區民間拖吊場範圍。

交通局強調,委外拖吊皆依據「議會附帶決議」委外拖吊8大項目,以及「高雄市政府違規車輛拖吊及保管作業規定」拖吊標準作業流程執行,由警察局交通大隊員警認定違停屬實,先開立舉發單,如有拖吊必要,於廣播2次後車主未到場,再予以拖吊。 此外,原公營鳳山拖吊場繼續營運,並更名為國泰拖吊場,執勤範圍改為仁武、鳥松、大寮、林園區,交通局說明,當地常有民眾反映火車站、捷運站、公車站、自家門口或路口等常有違規停車極需拖吊排除,但以往因無拖吊場,員警只能開單取締,無法即時排除障礙,因此納入公營拖吊場範圍。至於原本公營的憲政拖吊場,則隨著委外拖吊皆上路,階段性任務已完成,將予以裁撤。 為加強宣導新上路拖吊資訊,除透過各媒體通路,交通局已印製宣導單提供里辦公處、區公所、警局各派出所等,派員於重點區域、幹道等發放傳單宣導,並要求拖吊業者務必注意執行拖吊業務時應有的態度及程序,提升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