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水上鄉代被判當選無效!老公花5000元幫妻賄選

嘉義縣水上鄉民代表林芳琪的丈夫李男,為求讓妻子順利當選,交付現金給樁腳賄選,李男刑事因證據不足不起訴,但賴姓落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院民事上認為李男是賄選買票並非借貸,昨(6/14)判林女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去(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李男交付給呂姓樁腳5000元供其向他人賄選,樁腳接著以「每票500元」向選民買票,嘉義地檢署偵查後,呂姓樁腳等人被依選罷法查獲起訴,李男因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不過,林女仍遭賴姓落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雖然檢方對李男為不起訴處分,但民事法院仍得自行判斷,不受刑事認定拘束依據證據和證詞。

嘉義地院指出,李男為林女的助選員,李男確實有提供現金委託樁腳為林女賄選,而非借貸,鄉代選舉為小規模選舉,林女未善盡選任、監督之責,任由賄選情事發生,昨判決林女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更多太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