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都更中心設置草案 市議會通過
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市議員呂美玲提案要求基隆市府設置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經議會議決通過。呂美玲希望市府盡快設立,並在市府監督下加速推動公辦或民辦都市更新及專責經營社會住宅營運,提供市民對住宅供給的需求,改善市民居住環境及提升都市競爭力。
基隆住都中心根據自治條例為法源設置,將以專業第三部門之立場,在市府監督下加速推動公辦或民辦都市更新,提供民眾住宅的需求,改善市民居住環境及都市競爭力,增加市民在地就業機會。
呂美玲指出,基隆給人的印象就是一個老舊的城市,尤其市中心區礙於地狹人稠改善的空間有限,近年來除了一些開發後的山坡地增加新的建築,市區幾乎沒有改變。此次依據住宅法及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擬具「基隆市住都市中心設置自治條例」草案,並經議會在這個會期議決通過,也是六都外率先通過的縣市,希望市府加快腳步率先設置。
住都中心是由政府機關代表及外部專業人士組成,具公法人資格為半官方中立機構;結合民間專業活力以「專案管理人」的立場,擔任公辦都更實施者,或協助民辦都更辦理前置作業,為推動都市更新提供有利條件。
住都中心可彌補市府人力不足或專業能力不齊的問題;並可針對民辦都更,在住都中心監督及協助下,有助於消除地主與實施者之間資訊不對稱、信賴不足,及雙方對權利價值預期不同所生的困擾,進而協助住戶凝聚共識成立更新會,公開評選合適廠商。在公辦都更方面,住都中心可協助捷運路廊及場站用地之規劃取得及建設,建設社會住宅或文化藝術園區,也可受託管理社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