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第二市場小吃店凶殺案 檢方聲押主嫌等4人

台中市第二市場小吃店23日發生凶殺案,主嫌林男與同夥4人昨天在屏東縣落網。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嫌移送林男等4人,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中市第二市場小吃店23日發生凶殺案,主嫌林男與同夥4人昨天在屏東縣落網。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嫌移送林男等4人,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翻攝照片/中央社)
台中市第二市場小吃店23日發生凶殺案,主嫌林男與同夥4人昨天在屏東縣落網。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殺人罪嫌移送林男等4人,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翻攝照片/中央社)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認為林姓、邱姓、謝姓、邱姓被告4人,因涉犯刑法殺人既遂、傷害、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對他人施強暴脅迫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5年以上重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警方表示,桃園市29歲林男等7人,22日到台中市與3名友人共10人於夜店飲酒餐敘後,23日清晨到第二市場一家小吃店用餐,其中謝男見另一方黃姓男子等5人也在店內用餐,以為遇到熟人上前打招呼,黃男因不認識謝男回「我又不認識你」,謝男認為對方態度不佳,雙方爆發口角。

雙方同行友人勸阻下,各自找位置用餐,席間,黃男打電話找友人「一起來吃早餐」,引發林男等人認為對方挑釁要揪眾到場。林男等人待黃男掛掉電話後,持現場桌椅,毆打黃男等人,林男拿出預藏的皮帶刀攻擊黃男,犯案後,林男等人分乘3輛自小客車逃逸。

警方獲報到場,黃男送醫不治,另4人無礙。警方當天逮捕游男與同夥等5人,因游男殺人罪嫌重大,檢方24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另4人裁定交保、請回。

辦案人員28日循線前往屏東縣墾丁地區,逮捕林男與共犯謝男等4人偵辦,警方全案共計逮捕林男等14人,依殺人、傷害致死、毒品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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