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金六結新兵突失控!抓連長衣領怒吼「碰我是怎樣」下場慘

宜蘭「金六結營區」一名19歲翁姓新兵,2021年某天在營區集合時,突然與林姓下士班長發生爭執,張姓連長連忙上前制止兩人,沒想到,翁男當場情緒暴走,抓住連長的衣領,並吼叫「你碰我是怎樣!」事後遭移送至宜蘭地檢署偵查,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近日宜蘭地院的判決也隨之出爐。

翁男與旁人發生口角,竟一邊抓連長的衣領一邊大吼大叫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東森新聞)
翁男與旁人發生口角,竟一邊抓連長的衣領一邊大吼大叫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東森新聞)

判決書指出,該名翁姓男子於2021年9月28日入伍,並前往宜蘭金六結營區進行新兵訓練,沒想到,於10月18日上午7時許,在集合場操演時,因故與林姓下士班長爆發口角爭執,翁男直屬長官、張姓連長見狀立刻衝上前制止雙方,以左手碰觸翁男的鎖骨,試圖拉開兩人的距離,以免衝突一發不可收拾,翁男此時情緒突然失控,伸出手抓住連長的衣領,一邊放聲大吼,「你碰我是怎樣,你把手放開」等內容,讓在場所有人全都嚇壞了。

事後,宜蘭憲兵隊將翁男移送至宜蘭地檢署法辦,隨後檢方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的對長官施強暴罪提起公訴。經過8個月的審理後,宜蘭法院認為,案發當時,翁男是因連長先出手碰觸,才會因一時情緒激動而抓住對方的衣領,且手段並非強烈,連長也沒有因此受傷,加上翁男在犯後已有悔悟,並當庭向對方鞠躬道歉,因此酌量減輕其刑。翁男因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遭宜蘭憲兵隊移送法辦 。(圖/翻攝自Google Maps)
事後,宜蘭憲兵隊將翁男移送至宜蘭地檢署法辦,隨後檢方依照《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的對長官施強暴罪提起公訴。經過8個月的審理後,宜蘭法院認為,案發當時,翁男是因連長先出手碰觸,才會因一時情緒激動而抓住對方的衣領,且手段並非強烈,連長也沒有因此受傷,加上翁男在犯後已有悔悟,並當庭向對方鞠躬道歉,因此酌量減輕其刑。翁男因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遭宜蘭憲兵隊移送法辦 。(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法官指出,翁男因故對長官施暴,危害軍紀,減損部隊長官的領導威信,但考量他在事發當時年僅19歲,年輕識淺且思慮欠周,不過犯後坦承犯行,並且目前也取得連長的諒解,態度尚可,另外,衡量翁男的家庭和經濟狀況,最終判處他6個月徒刑。

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做出判決,從輕量刑,判處翁男6個月刑期。(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做出判決,從輕量刑,判處翁男6個月刑期。(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陸海空軍刑法》第49條明文規定,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上官犯第1項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戰時犯之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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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為示意圖 /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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