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 / 「玻璃磚」是外牆?!住戶控管委會「不修繕」卸責

住在捷運共構大樓裡面,外牆玻璃磚破損,居然遲遲沒修理!一位屋主林小姐投訴,因為住家外頭的「玻璃磚」破損近兩年,要求管委會修繕,卻被認定不屬於「外牆」,而是「窗戶」,沒有責任負責修理,雙方引發糾紛,最後向北市府申請調解,都發局認定「玻璃磚」確實屬於公領域的外牆,必須由管委會修繕,只是費用怎麼出,還要由住戶開會決議。

牆上部分玻璃磚,從外觀來看已經滿是裂痕,位在台北松山的這間捷運站共構大樓,屋主因為住家外頭的玻璃磚毀損想修繕,卻因為認知差異,成了住戶與管委會爭執的導火線,投訴人林小姐:「(管委會)說這不是住戶規約裡面所說的外牆,所以不是他們負責修的,他說那是我專有的窗戶。」

玻璃磚破了近兩年遲遲沒修好,林小姐不滿投訴,認為玻璃磚屬於「外牆」,卻被管委會認定屬於「窗戶」,沒有責任負責修繕,雙方沒共識,向北市府申請調解,6/30結果出爐北市都發局,發函認定「玻璃磚」,屬於公領域的「外牆」,修繕責任在於管委會,林小姐抱怨,管委會不只不認帳,甚至還以需要住戶開會為由想逃避修繕責任,投訴人林小姐:「依照我們的規約,單項修繕費用超過10萬元以上,才需要移交區分所有權人大會,為什麼要故意霸凌我,然後(向其他住戶)說三樓她家的窗戶壞掉,你們要不要用公共基金,替三樓修她家的窗戶。」

管委會總幹事:「就是有委員提出質疑,如果她是(人為)敲破的,也要所有的住戶來付錢嗎。」

想釐清是不是人為破壞,管委會對此回應,還是要由住戶開會決議,期盼進一步訂出修繕規範,盡快把爭議解決,專家指出這些雖然不是水泥構造,但都屬於建物外牆,也是公共範圍,物業管理公司董事長郭紀子:「(需根據)最初的使用執照竣工圖上定義,(外牆)原則上屬於公用部分。」

其實也有不少大樓為了美觀,使用不同材質打造,像是有些大樓外觀,會設計「鋁製隔柵」來裝飾,或是特殊石材雕刻,興建羅馬風大門,也有像這樣,整片玻璃帷幕作為造型,這些都屬於外牆,但所屬權若有疑慮,還是得由建管機關根據原先設計圖來認定,這回特殊外牆維修,讓住戶和管委會槓上,得了解清楚權責劃分,以免吃了悶虧。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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