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籃協、工會二度商討國家隊協議 出場費等待協商

中華籃協與職籃工會二度針對國家隊參賽權益協議進行會談。記者劉肇育/攝影
中華籃協與職籃工會二度針對國家隊參賽權益協議進行會談。記者劉肇育/攝影

中華籃球協會今天與台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進行第二次的國家隊選手參賽權益協議會談,不過雙方在對於集訓場館、防護及後勤、出場費等意見交流上仍有歧異,也讓雙方決議拉長後續會議開會時間,期許能在瓊斯盃前取得共識。

中華籃協在本月10日首度與台北市職業籃球員職業工會進行國家隊選手參賽協議進行討論,並由政大副教授林佳和擔任會議主持人,在第一次的會議中職籃工會也提出12項訴求讓籃協帶回討論後,雙方也在今天的第二次會議中進行首度的逐條實質討論程序。

其中對於工會提出的集訓期間住宿房型、移動方式等需求,籃協副秘書長張承中表示,過去中華隊都是採取雙人房為主,是尊重體育署每人2000元至2400元膳宿費的規定,飛機艙等也是以經濟艙為主,假使需要改為單人房以及商務艙,勢必要體育署協助。

不過會議主持人林佳和則是認為,工會提出的要求是希望籃協能夠在體育署補助之上、之外,另外自籌,體育署的補助應該不是重點,也希望籃協能理解這點,並將這樣的內容帶回去與高層進行討論。

此外,對於工會提出集訓場館部分希望以PLG、T1、SBL、WSBL 或大學甲組球隊常駐之訓練或比賽場地作為集訓場地,且需提供包括防護床、超音波、電療儀、水療機等設備及器材,張承中則是提出在施行上確實有難度,尤其是不少場地恐怕沒有足夠空間放置這些設施,並提出了是否前往國訓中心進行集訓的建議。

對此,職籃工會則是希望在場地無法配合的情況下,應於提供給選手的協議中載明集訓場地和所提供設施讓球員提前瞭解,並作為是否參與集訓的考量依據,而工會理事長曾文鼎則說:「希望可以是在PLG、T1或是SBL等場地,主要是據我所知這些職籃球隊的場地,而且都在台北的話,防護設施都有,如果他們場地是願意租借,那些東西是可以使用的,其實是可以思考的。」

而在球員出賽費的部分,張承中也提到職籃工會應是以棒球的參賽協議作為參考,但籃球與棒球在球員出賽場次、每場售票人數等結構上並不相同,很難作為同一參考基準,因此,出賽費部分仍須帶回去作討論。

最後張承中也提到,籃協不會吝於將錢花在球員身上,每年爭取到的加菜金、激勵獎金或是升等商務艙的金額大約就落在2至300萬,但確實不是每次都有,而現在必須把這些觀念轉換成文字化和範本,確實需要一些溝通,籃協的責任與募款是責無旁貸。

而職籃工會辦公室副主任葉子彧則表示,「感謝願意支持國家隊選手的領隊和支持者、贊助者,關鍵在於這些支持和贊助是用什麼樣形式提供給選手,這些感謝不會被忘記,但如果走到現代化組訓模式,應該思考如何透過行政能量讓這些感謝變成更有效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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