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津貼每月加碼1000元 幼兒園學費更降低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中央公布今(110)年8月起, 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0至2歲的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都加碼1000元補助,是政府特別對於小家庭及家長的照顧,台南市長黃偉哲感謝中央的加碼政策,台南市也會努力擴增公共化幼兒園服務量,以實質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希望提供更好的育兒環境。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自108年8月至110年6月,已補助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86萬1649人次,經費22億3283萬4000元;另這次在0至2歲育兒津貼部分,共計有16191人受益,0至2歲托育補助受益者有4379人。 教育局說明,這次加碼2至未滿5歲育兒津貼育兒津貼,由每月2500元加碼至3500元,第2胎每月4000元,第3胎以上每月4500元。除育兒津貼加碼補助外,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之就學亦同步降低收費標準,公立幼兒園部分每個月收費上限由2500元調降至1500元,第二、三胎則是免費;在非營利幼兒園部分,每月收費上限由3500元調降為2500元;準公共幼兒園每個月收費上限4500元調降為3500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第2胎、3胎的就學費用,將再降低。 除上述加碼額度外,今(110)年8月開始,原本正在領育嬰留停津貼或其他弱勢補助的家庭,也可以請領育兒津貼,教育局提醒家長,如果之前因故有中斷育兒津貼情形者,必須再向各區公所提出申請,詳情可洽詢各區公所,相關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資訊,可向教育局公共化與平價育兒專區查詢(https://pse.is/3ma65u)。 社會局則說明0至2歲的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這次也都是增加1000元補助,如家長自行照顧就是領育兒津貼,送到托嬰中心或保母則是領托育補助,兩者為二擇一。這次中央擴大補助對象,8月1日起領取育嬰留停津貼、政府相同性之生活津貼者可同時請領其一。 在托育津貼部分,托育類型為準公共(私立托嬰中心、保母)、公共化(公托、家園)兩類,每個身分類別都增加1000元補助,申請地點為幼兒送托之托嬰中心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或家園,正在領取者會主動撥款,請民眾多加留意自身權益。 衛生福利部自110年8月1日起調整0至2歲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說明如下: (一)0至2歲育兒津貼: 1.補助對象:本國籍幼兒、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未領取托育補助、未接受政府安置收容者。 2.補助金額: (1)110年8月起:一般戶每月補助3500元、第2胎4000元、第3胎4500元;中低收及低收入戶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7000元。 (2) 111年8月起(第二波加碼):一般戶、中低收及低收入戶每月補助5000元,第2胎加發1000元、第3胎加發2000元。 (二)0至2歲托育補助: 1.補助對象:本國籍幼兒、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未領取育兒津貼、未接受政府安置收容者。 2.補助金額 準公共(私立托嬰中心、合法保母) 一般戶7000元/月 中低收入戶9000元/月 低收入戶11000元/月 公共化(公托、家園) 一般戶4000元/月 中低收入戶6000元/月 低收入戶8000元/月 3.第2名子女加發1000元、第3名以上子女2000元,需主動檢附相關證明(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