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持續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 3/17起3地辦說明會

體育署將舉辦企業聘用指導運動員補助專案說明會,左起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副組長張庭華、副主任李瑜晴、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全民運動組組長呂忠仁、科長張永光。(教育部體育署提供)
體育署將舉辦企業聘用指導運動員補助專案說明會,左起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副組長張庭華、副主任李瑜晴、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全民運動組組長呂忠仁、科長張永光。(教育部體育署提供)

教育部體育署自2018年起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經COVID-19疫情衝擊過後,去年度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人數、申請補助企業數已回升,今年度補助方案說明會將於3月17、24、31日,分別於臺北市、高雄市、臺中市舉辦。

據《國民體育法》第19條規定,各機關、機構、學校、法人及團體,應加強推動員工體育休閒活動;其員工人數達五百人以上者,應聘請體育專業人員,辦理員工體育休閒活動之設計及輔導,也是體育署推動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專案的法源依據。

體育署統計,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專案自2018年至去年底,共輔導企業聘用498名運動指導員,補助辦理超過1700項員工運動活動,超過45萬人次參與。企業聘用運動指導員人數也由2021年40家、51人最低谷回升至去年的55家、74人。

今年專案是企業每聘用1名運動指導員,可申請辦理職工運動活動最高30萬臺幣補助,每家企業最多能申請90萬元,申請時間則至9月15日或補助經費用罄為止。運動指導員資格包括退役運動員(曾參加國際性或全國性運動會者)、運動教練(包含具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者與一般運動教練證照者)、體育運動相關系所畢業生、具體育運動專業證照者等。 說明會地點、報名資訊可搜尋「運動好人才企業動起來」至活動網頁(isports.sa.gov.tw/apps/SGM/index.aspx)或臉書粉絲頁查詢。

此外,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上周發生網球資格賽草地球場未驗收、賽前才半完工,導致選手受傷憾事,體育署學校運動組長蔡忠益表示,目前舉行的全中運會前賽場地都須合乎標準才能進行賽事,並重申會在3月底啟動所有場地總體檢,今後也會建立查核標準程序,要求運動賽會執行委員會將場地工程驗收時間提前,預留改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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