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專欄/李亦伸】給中華籃協一封信

最近台灣籃球逢多事之秋。

由於UBA大專籃球今年畢業三名最好球員周桂羽、曾祥鈞、林俊吉都被ABL東南亞職籃富邦、夢想家簽走,SBL超籃被形容是「大專球員普遍對加盟SBL失去信心」。

一名SBL球團代表提出建言,那些跳過SBL選秀,選擇加入其他聯盟球員,未來重返SBL報名選秀,是不是要採取某種限制,比如:一年球監。這樣的想法和出發點也被許多人罵慘。

富邦、夢想家、球員選擇都沒有錯,SBL和籃協建立機制也很棒,SBL新秀起薪6萬(月薪)還可以,國手級起薪10-12萬(月薪)也很棒。現在問題卡在:

1、富邦和夢想家遊走在「籃協+SBL體制」規範之外,他們可以不必經由選秀自由簽約台灣年輕球員和精英,這是前所未見情況。

2、籃協負有振興、推廣台灣籃球職責,SBL五隊每年砸兩億資金,數十年來長期培養精英球員,球團企業都在回饋付出。結果富邦、夢想家兩隊可以在SBL+籃協體制規範外自由操作挖人,這對籃協是壓力挑戰,對SBL五隊長年投資付出不盡公平。

3、籃協當然可以有所作為,除了不能禁止球員自由選項和工作權利,凡加盟非SBL聯盟球員都要先切結國家隊徵召意向書,球員和母隊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國家隊徵召,否則處於適當球監,這是合理約束和規範。

至於SBL人才流失問題,那是另一層面和商業競爭。SBL自己不改變提升,籃協作為不爭氣,SBL早已經不是領導品牌,最終被市場和球迷淘汰自不意外。

4、SBL五支球團如果只想延用現行這套營銷機制推廣籃球,培養球員,跟不上外在環境競爭和職業運動潮流,更多衝擊勢難避免,玩不下去或不想再玩的球團企業也會陸續發生。

中華籃協當然不會想聽我說什麼,任何人的建言或批評對籃協也沒什麼實質意義和作用。但基本上我是挺籃協立場,籃協也只能舉辦業餘賽事,缺少競爭力,全台灣單項運動協會都一樣。可是該說的話、真相和專業層面,還是得說出來:

1、大專球員並不是對SBL失去信心,那是因為富邦、夢想家兩隊正好遊走在籃協+SBL體制之外,籃協和台灣籃球又沒有任何相關規範可以約束,球員得到更好選擇。

大專球員這幾年出道,非常幸運又幸福,除了打球選項多,還有體制外可以攢到自由,拿到比加入SBL更多薪水。

2、如果沒有富邦和夢想家兩隊這種體制外的空間、選項,周桂羽、曾祥鈞、林俊吉現有實力、球技和經驗,挑戰CBA大陸職籃或去闖日本職籃B League,2-3年內肯定都很難打上球,薪水也未必會比SBL好。

這三名年輕球員都有國手背景,在SBL可以拿到150萬以上年薪。但富邦和夢想家都可以給出更高薪水,球員也能自己選擇球隊,不必被SBL墊底球隊挑走,掙扎至少三年,這是很現實考量。

3、SBL五隊也不必太哀怨,形勢比人強,最有天賦球員不來,願意來的球員就好好培養,好好磨,天賦和現有名氣並不代表未來。

這三名年輕國手現在加入SBL,也都未必能堪大任,他們能夠進入主要輪換就很可貴,他們都還太嫩,也都需要幾年時間成長。未來2-3年他們在富邦和夢想家也會經歷成長、掙扎和轉型挑戰,未來依舊充滿未知數。

把願意來的年輕球員練好,提升SBL競爭力和精采性,創造更好商業模式,把球迷拉回來,這是SBL五隊最好的自我安慰。我知道SBL現有這套組織結構和營銷模式根本不可能,但還是要講。

20年前我曾經連續兩年在午茶時間給尊敬的前中華籃協理事長王人達建言,「報告理事長,您可以左手掌籃協,右手推職籃,扮演NBA執行長David Stern角色,您可以為台灣籃球創造非凡世代和未來…」,當時現任中華籃協秘書長李一中也在現場。

人微言輕,世代交替,時不我予,我支持中華籃協做出最合適決定和規範,但台灣籃球職業化是一定要走的路,再排斥、忽視下去只會喪送時機和改變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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