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家榮腳踩林子豪引發衝突 葉總:我看不到改判的理由

昨日被踩到手的林子豪。(資料照。特約攝影游智勝)
昨日被踩到手的林子豪。(資料照。特約攝影游智勝)

昨日(8日)台南的統一獅和樂天桃猿之戰,雙方爆發2次衝突,起因是4局下半一次輔助判決改判,且跑者林子豪被三壘手梁家榮踩到手,之後獅隊投出觸身球,雙方也引發衝突。

針對此事味全龍總教練葉君璋在今日說道,「這不是故不故意的問題啊,可以很客觀的判斷,當初說了不可以把腳、膝蓋、鞋子等任何地方,去擋在壘包前面,這是聯盟規定的,教練會議有通過。」

根據裁判執法手冊規則補述第三章,其中3.26(A)記載:「野手於壘包上採取守備時,經裁判認定故意用手、腳或身體推擠跑者離壘或持球之手觸殺時故意將跑者滑壘之腳提高,企圖將跑者觸殺出局,該觸殺行為視為違規無效行為,將以違反運動精神警告一次,再犯者驅逐出場。」

另外,3.26(B)則寫道:「若野手欲接傳偏之球,不得不進入該位置接球而發生碰觸時,則視為無可避免之情況,比賽進行中。」

葉總對於這點的看法則表示:「看起來他腳比較慢,要把他手踢出去,我看不到改判的理由。不應該講說故意不故意來做判決的依據,這件事是開會過的,不可以擋在壘包前。」葉總也認為,現在規章制定許多都是將球員的安危擺在第一位,目的就是要保護球員的生涯,昨天判決就有違反宗旨的意味,他更說遇到這個Play「每個人心裡有一把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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