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專欄】NCAA女籃四強戰掩護爭議和Curry的進攻犯規:James都喊「不!」的那次吹判正確嗎?

靠著科技,如今的吹判已經可以到非常精密的程度了,但我們也可以發現,關於比賽的哨音爭議,不但沒有減少,反而越來越多。多到裁判對於那些抗議的聲音越來越敏感;導致NBA當局對於球員的批評越來越不能容忍、罰款越來越多。

Aaliyah Edwards。(Photo by Steph Chambers/Getty Images)
Aaliyah Edwards。(Photo by Steph Chambers/Getty Images) (Steph Chambers via Getty Images)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因為比賽實際上是一個有機物,它是複雜的,由人所構成,所以在一種情況有多種解釋。另外,比賽也是一個藝術品,重要的是它的價值,重要的是勝負的意義,怎麼樣在最不影響公平性和外部介入的情況下,讓球員去展現天賦。由此準則來進行吹判,我認為會是比較恰當的。

上一周出現的兩個爭議判決,很適合作為例子。

第一個案例,發生在愛荷華大學以71:69險勝康乃狄克大學的NCAA女籃四強戰。

康乃狄克最後時刻被被吹了一次關鍵的進攻犯規,當時他們落後2分,康大中鋒Aaliyah Edwards試圖幫Paige Bueckers製造出手空檔,但被吹非法掩護,於是形成球權轉換,康大最終落敗。

從影片上看,Edwards的犯規並不明顯,她有移動、但從現場(當下轉播看起來的確是如此)並沒有超出他個人的圓柱體,但從另一個角度看,Edwards確實是移動掩護。

當時負責ESPN比賽評述的WNBA傳奇名將Diana Taurasi以及Sue Bird非常不認同這個吹判,因為在讀秒時刻,通常裁判會嘗試讓球員決定比賽,那一次掩護並沒有造成康乃狄克不合理的優勢,裁判選擇響哨,也讓外界對此吹判進行了很多討論。

「這是一個糟糕的判決。」Taurasi用有些嚴厲地語氣這樣說道。與她有同樣意見的人不少,其中最著名的那位是LeBron James:「不不不不!我絕對不同意最後那個判罰。」

LeBron James。(Photo by Ethan Miller/Getty Images)
LeBron James。(Photo by Ethan Miller/Getty Images) (Ethan Miller via Getty Images)

「在那個情況下,雖然發生了身體接觸,但還不足以到影響比賽的程度。」這是大多數批評者們的意見,Edwards並沒有給Bueckers製造出一次合理的出手空間,這是第一點;第二,Edwards看起來並不是故意要去用投機的行為來得利,這和Draymond Green狡猾地遊走在法律邊緣、用視野死角或吹判慣例等行為,無所不用其極地幫Stephen Curry爭取投籃機會有區別。

實際上在籃球比賽中,判決很多時候就是模糊的,因為身體接觸的程度是很難界定的。而在關鍵時刻,哨音通常會吹得更鬆,避免吹那些無關緊要的犯規,導致直接影響賽果的情況發生——也就是所謂的:讓球員決定比賽。

這是第一個爭議。

第二個案例,發生在金州勇士和達拉斯獨行俠的那場比賽之中,這也是一場關鍵戰,輸掉比賽之後勇士排名上升的空間就很小了,幾乎確定要打西區第九、十名的一戰定生死附加賽。

比賽最後22.1秒,P.J. Washington攻防轉換反擊中直攻籃下,Curry移動到他正前方試圖做一個進攻犯規,但最終裁判響哨吹他阻擋,儘管勇士教練決定申請電視輔助判決,但最終挑戰失敗。

勇士隨隊記者Tim Kawakami有這樣一個精準的疑問:「如果你墊高腳跟沒有踩到線,仍處於合理衝撞區之內嗎?我不知道耶。」

Stephen Curry與P.J. Washington。(Photo by Sam Hodde/Getty Images)
Stephen Curry與P.J. Washington。(Photo by Sam Hodde/Getty Images) (Sam Hodde via Getty Images)

事實上NBA規則很清楚,你必須雙腳都完全在線外,即使墊高腳沒有踩到線,也算是阻擋犯規。

所以這兩起吹判,以規則上來說吹判都是正確無誤的,裁判做了他們該做的事。但討論空間依然存在。因為這兩個犯規在吹判時機上十分敏感,它有可能過度干涉了比賽。

如果作為球迷,你會怎麼吹判?Curry成功製造進攻犯規,Bueckers越過掩護投進追平球?Bingo,看來我們的立場一致。

好吧,但作為冷靜的籃球人,Curry那次的阻擋犯規從任何方面來看都是阻擋犯規,因為這就像是用鷹眼挑戰網球和羽球的出界一樣,Out就是Out,他的腳仍然在線上、只是墊起來而已,既然規則已經寫得明白了,儘管確實是冷僻的規則,那就只能照規則走了。

雖然那是一個關鍵時刻,但Curry倒了,Washington因為碰撞沒有擺進球,那不可能不吹犯規。這一回合不太需要討論。

那麼Aaliyah Edwards那一次掩護呢?她本人說自己看回放覺得是「非常乾淨的掩護」,真的是這樣嗎?愛荷華大學的Gabbie Marshall因為發生接觸幾乎飛了出去。

當下的轉播的畫面看起來,這回合真的屬於可吹可不吹,但賽後剪輯ESPN給出了另一個角度,那似乎就能明顯看到Edwards的腿伸了出去。

有些人可能會有以下抗辯詞:「這是一個非常簡單能看出的犯規,如果你認為哨音應該要和『比賽還剩多少時間』、『讓球員決定比賽』有關,那就太讓人無語了。犯規就是犯規!白紙黑字的結果,你怎麼知道它不會影響比賽?」

但籃球比賽的碰撞太多,太難以界定了,我認為存在一個灰色空間,讓裁判有權力參與其中。一個好裁判所能做到最好的事,就是不被其他人所關注,哨音不應該變成主角。所以當不影響比賽的範圍下,一些模糊的、介於兩者之間的東西應該要被放過。

在讀秒階段下,一次犯規對比賽的影響力太大了,它可能直接改變比賽的結果。所以在那個情況下,有必要更加謹慎,裁判的選擇和判斷就變得非常重要了。這就為什麼「好球帶」可以科技執法,但籃球裁判恐怕永遠無法被取代。

一個好裁判所能做到最好的事,就是不被其他人所關注,哨音不應該變成主角。(Photo by Lachlan Cunningham/Getty Images)
一個好裁判所能做到最好的事,就是不被其他人所關注,哨音不應該變成主角。(Photo by Lachlan Cunningham/Getty Images) (Lachlan Cunningham via Getty Images)

因為這方面考驗裁判對於判決歷史經驗的掌握以及迅速當下情況是否影響比賽情況的能力。

Taurasi說:「Edwards的掩護,並不影響比賽」,所以裁判可以認為那是一個合理的碰撞,然後選擇不響哨。當然——或許這樣吹結果又有可能不同了,也許Paige Bueckers會因此投進一記已經被對位的高難度跳投,但那就是她個人的能力。

如果你給一台阿諾史瓦辛格般的終結者擔任籃球裁判,它100次都會響哨吹犯規,因為在NBA、NCAA輸入的規則上,這就是犯規。但關於比賽,當我們以藝術品的角度來看它,這是可以商榷的。我不會說吹或不吹中的哪一個選擇就一定是正確無誤的,但它應該是要被討論的。

你問我的觀點?我認為這是個犯規。

從比賽當下的轉播來看,Aaliyah Edwards看起來並沒有那麼明顯的侵犯動作,所以我認為在比賽最後時刻,所有關於身體接觸的吹判應該被放寬,它應該被忽視。

然而從賽後的視角來看,Edwards不僅正在移動,而且手和腿都推擠到了Marshall的行徑路線。而且看上去這導致了愛荷華的協防者必須去對位Bueckers,Edwards有一個下滑得分的機會。

所以雖然對康乃狄克大學來說這個結果很難,但這確實是犯規,Edwards阻止了Marshall繞過掩護,從而用犯規的方式給球隊製造了一次機會,裁判做出了一次好的判決。

我有理由相信這樣的裁判,在情況顛倒過來時,他也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就像LeBron James在自己節目中說的那種「球場倒過來,也能正確跑戰術的球員」一樣,這就是《Mind the Game》的部分、這就是比賽充滿藝術的一面,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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