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決凱擘申請壹電視移頻遭法院撤銷 NCC:將上訴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4日電)NCC在2019年初否決凱擘旗下4系統申請壹電視新聞台從49台移到149台,並把寰宇新聞台調整到49台一案,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近期出爐,撤銷NCC否決處分,NCC回應將會上訴。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此案確定還會上訴,相關理由書還在內部簽呈中。

有線電視多系統業者(MSO)凱擘2018年1月曾送出含壹電視新聞台共15個頻道的大移頻,由於部分是年代集團董事長練台生的代理頻道,當時被外界解讀為「蔡明忠向練台生宣戰」,NCC遲遲未處理,凱擘後來拿掉壹電視新聞台,再提出更正案,NCC許可通過。

凱擘5月再度向NCC提出把壹電視新聞台從第49台移動到第149台,也把原屬付費頻道的寰宇新聞台調整到第49台,也引發外界關注。壹電視當時表達不滿,認為自家頻道收視率比寰宇新聞台好,質疑凱擘是針對性移頻。

NCC在2019年初以各縣市政府認為移頻會造成收視戶的習慣適應問題,進而引發民怨,加上不符合上下架規章的參考原則,否決這個申請案。陽明山等4系統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否准處分。

北高行10月底做出判決,認為NCC否准壹電視新聞台移頻以及寰宇新聞台使用方式與頻道位置異動的部分,都要撤銷。

北高行在判決中提到,系統業者的排頻權雖然有管制必要,但管制重點不在於維護媒體市場中各產業競爭公平性,而在於媒體市場中多元言論。如果業者商業策略未涉及不正當競爭,給予管制則失去正當性。

另外,NCC認為頻道移動要件可簡化為「優質頻道排序於前」跟「尊重消費者習慣」。但是北高行認為,如果優質頻道是以收視滿意度、得獎做為標準,可能讓強者更強、弱者更弱,沒辦法改變消費者習慣。審核若以消費者習慣為由,可能導致頻道規劃難以更動,造成萬年頻道。

業界認為,NCC以保障消費者權利為由,限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排頻權利,導致頻道無法更新、無法隨著世代收視觀念做調整,造成萬年頻道表,導致新頻道難以進入市場,這部分已經阻礙有線電視產業進步。NCC審核理由是否真的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市場競爭,都有疑義。

對於移頻審核權,NCC日前提出的書面文件也提到,有線電視產業結構已形成由少數代理商掌握頻道授權、上架及位置異動的決定權。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收視習慣,系統經營者變更頻道規劃時,NCC應該綜合考量市場競爭、消費者權益、頻道內容多樣性與其他公共利益等因素來決定。

NCC主委陳耀祥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如果限縮NCC就個案的裁量空間,可能導致市場力量失衡。年底時常有移頻申請案,也有聽聞系統台以移頻或下架要求降價,他認為申請移頻,現在已經成為市場談判的籌碼,NCC會密切關注。(編輯:潘羿菁)1101214